官方提醒:专项附加扣除可自动顺延(附员工自查对照表)

2020-03-19


专项附加扣除最新消息:“为了给纳税人减轻负担,税务机关进一步简化操作流程,如果纳税人不对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修改,系统将会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0年。”也就是说:如果没有在个税APP上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确认,系统将会把2019年的信息自动顺延到2020年。(通知原文见文末)

 

但是,大多数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,只在19年年初进行过填报,有的信息可能需要更新。为了保障大家能够正常的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减税福利,也为了确保不会有不实信息影响个人纳税信用。

建议在自动顺延前,根据以下由易路整理的“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对照表”以及“三个重点”进行对照检查:

 

(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对照表-由易路软件整理)

 

重点一:2019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变化,需要及时更新

根据以上对照表,如果2019年有对应项目已经发生变化,或2020年即将出现以上情况之一的话,需要及时的在个税APP上将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进行更新。



重点二:2019年工作单位有变动,需要及时变更扣缴义务人

如果新加入一家公司,或在公司内部发生跨法人实体调动(例如一个集团下,从上海公司调动到成都公司),纳税人需要及时的在“个税APP”变更自己的主扣缴义务人,否则新的任职受雇单位将无法获取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信息。

具体操作:

①、打开“个税APP”,选择「查询」并点击「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」;

②、选择相应的专项附加扣除,点击「修改」,选择「修改申报方式」;

③、选择所需要变更的「扣缴义务人」即可(当前受雇单位)。

 

 

重点三:错过确认时间,有需要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未申报,怎么办?

若2019年有符合条件但未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,就应该抓紧了。

纳税人应在本年度最后一次发薪前,将专项附加扣除报送至扣缴义务人,即可在今年剩余月份补充享受2019年的专项附加扣除。

但若超过最后一次发薪日期未申报,就需要在2020年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享受。

个税汇算清缴时间: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。

 

 通知原文 :【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继续享受“七提醒”】

 

尊敬的纳税人:

您好!为确保您2020年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,提醒您关注以下事项:

 

一、请您及时在个人所得税手机APP首页【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】模块,关注2019年已填报过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发生变化,如有变化,请及时修改。

二、如您未曾填报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但2020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可以享受,请您及时在个人所得税手机APP首页【申报专项附加扣除】模块中填报相关信息。

以下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继续享受“七提醒”,请查看:

 

一、我2019年已经在单位办理过专项附加扣除,明年想继续在单位办理,该怎么办?

答:如您2019年已享受过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并需要2020年在单位继续办理扣除,您需根据政策享受条件并结合明年您的实际情况,在今年12月份及时关注前期填报信息的变化情况;如有变化请及时修改。为减轻广大纳税人负担,税务机关进一步简化操作流程,如果您不进行修改,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0年。但需要提醒的是,如果您明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,根据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》(国发〔2018〕41号)第二十五条有关规定,您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,以免对您及时、准确享受政策甚至个人信用产生影响。

 

二、我今年已经填报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,为什么还要在12月份予以关注?

答:您今年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,是依据今年情况填报并享受政策的;如相关情况发生变化,您需要及时据实更新。在岁末12月份提醒您关注这些信息,也是请您结合明年实际情况,确定这些信息在明年是否有变化;如有变化,需要您及时调整、修正。为简化操作流程、切实减轻办税负担,税务机关已预填好相关信息,您只需通过手机APP、网页等渠道查看并修正相关信息即可。

 

三、如果我未及时关注并修正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,会对我有什么影响?

答:如果您未能及时关注、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,可能会对您明年继续享受政策带来一定影响。比如,如您的任职受雇单位发生变化而未更新,新的任职受雇单位将无法获取您的相关信息并据以办理扣除;再如,如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发生变化而不进行修改、仍按原条件在明年继续享受,还可能影响您的纳税信用。

 

四、2019年我是通过填写电子模板方式报送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,我要修改明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相关信息,该怎么办?

答:为便于您更便捷、准确享受政策,我们推荐您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登录税务局官方网站,对您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修改;前期您填报的信息已经预填并可通过上述渠道查看。您也可以将前期电子模板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打印出来,修改并签字后交给单位,单位可据此为您办理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。

 

五、如果我今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未填报,该怎么办?

答:如果您2019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未在领取工资薪金时享受,您需要先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,并在单位发放最后一个月工资前报送至扣缴义务人,才能在今年剩余月份补充享受2019年的专项附加扣除。如果时间上来不及,您也可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享受。

 

六、如果我12月份补充享受了2019年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,明年想继续享受该怎么办?

答:如果您已填报了2019年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,您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税务局官方网站相关界面,选择“使用此前数据自动生成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确认信息”功能,并点击“一键确认”完成确认;如果相关信息没有变化,即便您没有进行上述操作,系统将在明年继续按您填报情况自动为您办理扣除。

 

七、如果我今年没有但明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,该怎么办?

答:如您2020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,您可以通过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登录税务局官方网站进行填报。


 


 

关于易路

易路软件成立于2004年,拥有十多年企业信息化服务经验积累,专注为中大型企业提供以薪酬为核心的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云平台,覆盖员工「选用育留」全生命周期。系统已通过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(AICPA)制定的SOC1、SOC2审计,以及ISO27001数据安全认证。2019年7月,易路完成了由SIG领投、高瓴资本追投的C1轮融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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