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不少地方的人社部门开始对当地的企业进行社保“三统一”通知,开始推行“三统一”政策,企业面临为异地员工调整参保地的压力,这不仅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,更关乎用人单位的用工需求能否顺利实现。
“三统一”是指合同、个税、社保三统一的简称,此并非政策用语,而是政府在执行监管时要求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主体、工资和个税扣缴主体、社保缴纳主体保持一致,故而民间将此简述为“社保三统一”政策或“三统一”政策。三统一政策的核心是“主体”合规。
正常情况下,普通企业一般不受“社保三统一”的影响,比如单一主体下,由同一家公司与员工签合同,为其发工资、纳个税、缴社保的这类企业不需要担心政策影响。
但有如下情形的企业,将受到政策影响:
1为了节省工作效率,常年与第三方代理机构合作,由对方为员工缴纳社保;
2总部在外地,总部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,为了节省社保成本或当地没有分支机构,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为员工在工作地缴纳社保;
3总部在外地,总部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,为了满足员工在当地落户、买车、买房、子女入学等切身利益需要,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为员工在工作地缴纳社保。
另外还有一些,总部签合同,分公司发工资交社保,或总部签合同,分公司发工资,第三方交社保等等的分离现象。
这些情形因为不能符合劳动合同主体、个税缴纳主体、社保缴纳主体三者完全一致,而不符合政策要求,所以需要调整到员工在本企业或第三方企业中“三统一”的状态。
如果企业执意不做调整维持现状的话,后续很有可能付出了社保缴纳费用,却无法让员工享受工伤理赔、生育津贴等待遇,最终企业需为此付出更高的经济成本。
面对政策带来的新的变化和风险,使用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合规风险成为了关注点:
👉人事代理下社会保险缴纳、理赔风险;
👉劳务派遣下社会保险理赔风险和劳务派遣自身风险;
👉使用劳务外包模式下的合规风险。
如何规避这些风险,实现“三统一”?
易路人力资源科技宋轶携手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谢丽娜,易路HR数智研究院常务理事崔晓燕将于12月1日16:00带来主题为“三统一”政策下的合规挑战,HR准备好了吗?的线上直播,为您深入分享:
从员工关系出发,员工关系不等于劳动关系,也不仅局限于合法合规,而是应主动出击、全面赋能、关注和员工的持续、双向沟通、也不仅止步于关怀和体验,更应关注员工的成就和成长,注重员工的职业发展。“三统一“是大势所趋,异地代缴社保并非长远之计,企业需要从宏观上评估异地用工战略,借助集中化薪社税解决方案,以满足合规为要务,注重员工关系和发展,真正行稳致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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